大家好,今天分享機動車輛噪聲測量方法。
一、測量儀器
1.使用精密聲級計或普通聲級計和發動機轉速表。
2.聲級計誤差應不超過±2dB(A)。
3.在測量前后,儀器應按規定進行校準。
二、車外噪聲測量
(一)測量條件
4.測量場地應平坦而空曠,在測試中心以25m為半徑的范圍內,不應有大的反射物,如建筑物、圍墻等。
5.測試場地跑道應有20m以上的平直、干燥的瀝青路面或混凝土路面。路面坡度不超過0.5%。
6.本底噪聲(包括風噪聲)應比所測車輛噪聲至少低10 dB(A)。并保證測量不被偶然的其他聲源所干擾。
注:本底噪聲系指測量對象噪聲不存在時,周圍環境的噪聲。
7.為避免風噪聲干擾,可采用防風罩,但應注意防風罩對聲級計靈敏度的影響。
8.聲級計附近除測量者外,不應有其他人員,如不可缺少時,則必須在測量者背后。
9.被測車輛不載重。測量時發動機應處于正常使用溫度,車輛帶有其他輔助設備亦是噪聲源,測量時是否開動,應按正常使用情況而定。
(二)測量場地及測點位置

10.測量場地示意圖見圖1。
11.測試話筒位于20m跑道中心點0兩側,各距中線7.5m,距地面高度1.2m,用三角架固定,話筒平行于路面,其軸線垂直于車輛行駛方向。
(三)加速行駛車外噪聲測量方法
12.車輛須按下列規定條件穩定地到達始端線:
行駛檔位:前進檔位為4檔以上的車輛用第3檔,前進檔位為4檔或4檔以下的用第2檔。
發動機轉速為發動機標定轉速的四分之三。如果此時車速超過了50km/h,那么車輛應以50km/h的車速穩定地到達始端線。拖拉機以最高檔位、最高車速的四分之三穩定地到達始端線。對于自動換檔車輛,使用在試驗區間加速最快的檔位;
輔助變速裝置不應使用。在無轉速表時,可以控制車速進入測量區:以所定檔位相當于四分之三標定轉速的車速穩定地到達始端線。
13.從車輛前端到達始端線開始,立即將油門踏板踏到底或節流閥全開,直線加速行駛,當車輛后端到達終端線時,立即停止加速。車輛后端不包括拖車以及和拖車聯結的部分。
本測量要求被測車輛在后半區域發動機達到標定轉速。如果車輛達不到這個要求,可延長OC距離為15m,如仍達不到這個要求,車輛使用檔位要降低一檔。如果車輛在后半區域超過標定轉速,可適當降低到達始端線的轉速。
14.聲級計用“A”計權網絡“快”檔進行測量,讀取車輛駛過時的聲級計表頭最大讀數。
15.同樣的測量往返進行一次,車輛同側兩次測量結果之差不應大于2 dB(A)。并把測量結果記入附錄表1,取每側二次聲級的平均值中最大值作為被測車輛的最大噪聲級,若只用一個聲級計測量,同樣的測量應進行四次。即每側測量二次。
(四)勻速行駛車外噪聲測量方法
16.車輛用常用檔位、油門保持穩定,以50km/h的車速勻速通過測量區域。拖拉機以最高檔位、最高車速的四分之三勻速駛過測量區域。
17.聲級計用“A”計權網絡,“快”檔進行測量,讀取車輛駛過時聲級計表頭的最大讀數。
18.同樣的測量往返進行一次,車輛同側兩次測量結果之差不應大于2 dB(A)。并把測量結果記人附錄表1。若只用一個聲級計測量,同樣的測量應進行四次。即每側測量二次。
三、車內噪聲測量
(一)車內噪聲測量條件
19.測量跑道應有足夠試驗需要的長度。應是平直、干燥的瀝青路面或混凝土路面。
20.測量時風速(指相對于地面)應不大于3m/s。
21.測量時車輛門窗應關閉。車內帶有其他輔助設備是噪聲源,測量時是否開動,應按正常使用情況而定。
22.車內本底噪聲比所測車內噪聲至少低10 dB(A),并保證測量不被偶然
的其他聲源所干擾。
23.車內除駕駛員和測量人員外,不應有其他人員。
(二)車內噪聲測點位置
24.車內噪聲測量通常在人耳附近布置測點。話筒朝車輛前進方向。
25.駕駛室車內噪聲測點位置見圖2。

26.載客車室內噪聲測點可選在車廂中部及最后排座的中間位置,話筒高度參考圖2。
(三)測量方法、
27.車輛以常用檔位50km/h以上不同車速勻速行駛,分別進行測量。
28.用聲級計“慢”檔測量A、C計權聲級。分別讀取表頭指針最大讀數的平均值。測量結果記于附錄表2。
29.做車內噪聲頻譜分析時應包括中心頻率為31.5、63、125、250、500、1000、2000、4000、8000Hz,的倍頻帶。